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3-09-05 07:18:13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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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力发展设施农业 到2015年,每年安排省级以上财政专项资金35亿元,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支持设施农业建设。 (一)设施蔬果。省级财政每年安排18亿元专项资金,对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新建连片规模的蔬菜、水果智能温控大棚和温室大棚给予补贴,对已与农户、农民合作社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的农业企业予以优先安排。每年省级扶持新建蔬菜、水果智能温控大棚和温室大棚14万亩以上,市、县(区)扶持新建温室大棚2万亩以上,每年带动全省新建各类型大棚10万亩。在设施蔬菜、水果生产集中区,鼓励扶持中小型冷库建设,为大宗蔬菜、水果保鲜储存提供便利条件。 (二)设施畜禽。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重点用于生猪养殖环保设施建设、漏缝地面免冲洗养猪模式、微生物发酵床养猪技术、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和蛋禽规模化养殖设施补助。全省创建100家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每年扶持80个猪场进行标准化改造,提升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到2015年,生猪、奶牛、蛋鸡、肉鸡规模化率分别达60%、80%、95%和93%。 (三)设施食用菌。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用于扶持设施食用菌温控菇棚(房)建设。同时,每年择优扶持10家日产鲜品10吨以上的工厂化食用菌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建设自动化生产线。到2015年,食用菌工厂化栽培年产量达到50万吨以上、占全省食用菌总产量的20%以上。 (四)设施花卉。省级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用于扶持花卉智能温室建设,每年新建100亩;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用于花卉苗木品种引进和研发创新。继续实施省级现代农业(花卉)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县建设,每年净增5个项目县以上,2015年达到30个项目县。 (五)设施林业。争取中央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现代农业(油茶)生产发展补助资金,用于扶持油茶示范基地的水平梯带建设、科学施肥、作业道建设、灌溉系统建设及补植整形等关键环节;省级财政每年安排3500万元现代农业(竹业)生产发展扶持资金,重点用于扶持竹林的喷(滴)灌建设、测土配方施肥及机耕路建设等;省级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对林下经济发展予以补助,主要用于发展林药、林菌、林禽、林蜂等林下种植和养殖业。 (六)设施渔业。省级财政每年安排设施渔业建设专项资金2500万元,重点扶持园区水产养殖池塘基础设施配套升级、陆上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环保型塑胶养殖网箱、离岸深水抗风浪网箱、消波堤等养殖设施建设。到2015年,全省建成50个省级标准化池塘养殖、浅海设施养殖、工厂化养殖等设施渔业产业园区。 (七)实行用电用地政策优惠。对在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福建农民创业园和省级农民创业示范基地中从事设施农业生产的种植养殖用电,按农业生产电价标准下调30%收取。对发展园艺作物设施生产、食用菌工厂化栽培、畜禽水产规模化养殖、智能温室、农产品初加工、冷链仓储等现代农业项目,符合农业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条件的,免于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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