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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面向社会招聘交通警务辅助人员264名

2013-11-18 14:13  王坤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蓝晓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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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1月18日讯(本网记者 王坤明)福州市公安局于即日起面向全市公开招聘交通警务辅助人员264名,其中女性人员不超过招聘总人数的10%。11月20日、21日将举行现场报名。这是记者今日从福州市公安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据介绍,交通警务辅助人员是在民警指导下从事城区道路交通管理辅助工作的专职人员,其主要职责有:在指定的区域、路段、岗点维护交通秩序,劝导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维护交通事故或治安案(事)件现场周围交通秩序、保护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对交通参与人进行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接受群众的询问和求助;完成其他任务。

应聘者须年满18周岁,未满35周岁,双眼矫正视力在5.0以上,无色弱色盲,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58厘米以,本市户籍(含五区七县市),品行良好,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或见义勇为者(含直系家属)予以适当加分。

公开招聘程序包括笔试、面试、健康体检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和身体条件确定录取人员。

交通警务辅助人员用工实行劳务派遣制,四城区公安分局与市劳务派遣公司签定用工协议,市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实行三年一聘。报酬标准以2011年全市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为基准,报酬(含个人、单位缴纳的“五险”金额)均值为3113元/月。

现场报名时间定于:11月20日、21日两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地点在福州市公安局警官之家(市公安局大院内);11月23日上午笔试;报名咨询电话:0591—87026519(上班时间拨打)。详情可登陆福州公安公众服务网(http://www.fzga.gov.cn)了解。

另悉,福州市现有交通协管员1333人,为确保交通管理工作的延续性,市公安局将对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原先聘用的交通协管员,通过组织面试、业务考核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聘用为交通警务辅助人员。未被聘用为交通警务辅助人员的交通协管员,根据劳动法规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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