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宣传部省委政研室福建日报社省社科联联合召开座谈会
2013-12-13 08:08:5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晓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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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叶木凯 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作为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一项重要举措,提出要“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削减资质认定项目,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把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逐步改为认缴登记制”,为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 工商登记制度是确立市场主体经营资格和政府管理经济社会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宏观调控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表明,市场主体数量越多,产业结构越合理,中小微企业作用发挥越充分,市场就会越活跃,发展动力就会越强劲。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就是要通过改变过去准入门槛高、行政干预多的登记体制,释放制度改革红利,最大限度地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降低市场主体投资创业门槛和成本,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营商环境。这有利于激发投资热情,调动各方面的投资力量,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特别是对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新兴企业的发展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将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列为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内容。按照中央有关改革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我省《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在学习借鉴广东、上海等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进行创新和完善。改革共涉及10个方面的内容。其中,试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试行年度报告公示制、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推行外商投资企业电子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包括异常名录制度)等内容,属于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五大改革内容,我省先行在试点区域开展;试行“先照后证”登记制、放宽经营范围登记、延伸“直接登记制”、试行市场主体自主选用名称和推行证照合一登记制等5项改革内容,是省委、省政府根据我省实际部署推进的改革内容,有较大的突破和创新。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我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采取试点先行、“三步走”逐步推开的办法。目前,第一阶段试点工作已于12月1日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启动实施。第二阶段拟于2014年第一季度在厦门、泉州以及福州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保税港区、台商投资区等国务院批准的开发开放区试行。第三阶段将逐步向试点区域之外的地方推开,至2014年9月在全省推行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全省工商系统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转化为推进改革的强大动力,加快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加快推动工商职能转变,积极探索和创新“宽进”之后的“严管”措施,不断提升工商监管服务效能,为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作者为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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