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拟对26个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财政贴息补助
2013-12-17 21:14 王坤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陈瑜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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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17日讯(本网记者 王坤明)今日,福建省旅游局对外公示了2013年度省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财政贴息补助评审入围名单,全省共有26个项目上榜。其中,福州市5项,漳州市4项,泉州市1项,三明市5项,南平市3项,龙岩市7项,宁德市1项。具体名单如下: 福州市:中国云顶旅游区、福州旗山森林温泉度假村、永泰“樱花泉”国际生态温泉旅游区、永泰天门山度假村、闽清县七叠温泉基础配套设施; 漳州市:福建土楼(南靖)景区基础设施改扩建,华安玉雕工艺美术展示、研发、交流和传播平台建设项目,漳浦县火山地质博物馆、火山岛五星级大酒店等基础工程项目,南靖县万家豪(南靖)国际温泉大酒店旅游设施建设; 泉州市:德化县石牛山景区道路建设项目; 三明市:清流县温泉生态休闲度假村、永安桃源洞205国道东改西工程、泰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宁金铙山生态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明溪红豆杉大酒店; 南平市:武夷山码头、道路及角亭安置区基础工程,邵武市的福建云灵山旅游景区,武夷山京闽高尔夫酒店; 龙岩市:冠豸山(天一)温泉度假村、新罗区的龙岩美食城、武平县的“客都汇”文化旅游综合体、连城县冠豸山风景区综合提升项目、永定县鸭子地旅游综合体(福建土楼风情街)、新罗区的新罗云顶休闲旅游项目、漳平山水大酒店。 为拓宽旅游项目建设投融资渠道,推进全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省财政厅、省旅游局于2009年制定印发《福建省旅游设施建设项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外[2009]27号),对全省符合条件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支持。贴息资金扶持范围包括:列入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的旅游项目、全省4A级以上旅游景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以上自然或文化遗产地、国家级以上地质公园、国家级森林公园、优秀旅游县及主要旅游目的地规划内需要建设的各类企业投资的在建旅游配套建设项目等。贴息资金补助标准:按贷款建设项目贴息年度的贷款本金平均余额2-3%贴息;同一建设项目贴息最长不超过三年,一年最高贴息200万元,累计最高贴息额不超过500万元;单个旅游设施建设项目多家多次贷款的可以合并计算贴息。 今年4月22日,福建省财政厅举办的在线访谈上,该厅外经处处长黄健光透露,今年省财政继续实施旅游项目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并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预算安排财政贴息资金4000万元,是上年的两倍,对重点旅游建设项目、四星级以上酒店及重要旅游景区配套项目给予财政贴息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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