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公平正义的光辉更璀璨——福建法院打造“阳光司法”
2014-01-03 08:1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陈瑜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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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月3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陈旻 林姗 通讯员 沈法萱) 网络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法院微博微信上线……一年来,我省法院司法公开的步履更加坚定。从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等入手,全省法院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多措并举打造阳光司法。截至目前,8家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一系列举措出台,网友纷纷点“赞”。有网友留言:“司法更加透明、公开力度更大,满足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彰显司法更加开放和自信的姿态。” 零距离:拨开司法神秘面纱 “太意外了!”去年9月上旬,台商林先生收到一张参加福建高院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函时颇感惊讶,“此前从未与大陆司法机关打过交道,总觉得挺神秘。” 2013年9月17日9时,林先生与20多名台胞台商一起赶到福建高院,参加为他们量身定制的专场“法院开放日”活动。“审判法庭综合大楼果然庄严肃穆,法苑文化广场原来包含这么多寓意,科技法庭里有很多信息化元素,更没想到诉讼服务中心非常有人情味……”林先生随解说员一一认识高院的每一处。 10时许,“现在开庭!”话筒传来一声法槌响,屏幕上显示出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涉台审判庭,正开审一起涉及台企的劳动争议案件。通过实时视频连线,林先生和其他台商台胞一起远程旁听了这起案件的审理,各类证据可视化展示、远程证人作证等让他们赞叹。 “每次组织‘公众开放日’活动,院领导都要求我们从人员覆盖到路线设计、特色元素等做足功课。”省高院办公室副主任李晖告诉记者,针对不同群体组织专场“公众开放日”活动是该院司法公开的一项特色,“每次开放日活动结束后,受邀公众都可以填写一张意见表,投放到院长信箱。对此,院领导都会认真阅处,真正把公众意见建议作为改进工作的一面镜子。” 在全省各地,针对不同群体、不同主题的“法院开放日”活动每月都在开展。2013年,全省法院共举办公众开放日419场次,1.6万名群众走进法院。零距离接触,让公平正义以更加透明的方式来实现。 全透明:让阳光照亮审判全程 “请输入10位案件查询编号,以#号键结束。”近日,在“12368”语音热线提示下,案件当事人老李很快了解到案件进展情况:案件已交由民事审判庭审理,可以联系书记员。“打这个免费电话,可随时查询到正在审理的案件进程,不用提心吊胆,到处想办法问进度。”他说。 “12368司法信息公益服务系统”是福建法院设立的对外服务窗口与资讯信息平台。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只要拨打“12368”热线,根据语音导航,就可轻松地查询诉讼指南、审判流程、庭审程序、信访指南、文书样式等公共信息服务;各类案件的诉讼参与人还可通过系统方便快捷地查询案件审判执行进展情况、开庭公告等实时动态,真正做到“足不出户”了解司法信息。 “更方便的是,只要预留了手机号码,他们都将得到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的立案、分案、开庭、结案等关键节点的手机短信提醒。”法院工作人员说,截至目前全省法院“12368”语音平台短信更新91万次,发送语音提示信息37万多条。 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为最大限度地保证司法信息公开,去年9月30日,省高院开通了集司法公开、司法服务、司法宣传三项基本功能为一体的政务平台。当事人可通过手机、平板电脑轻松预约诉讼档案查询、在线旁听庭审、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前觉得不可思议的事情,如今变成了现实。”近日,当事人小李通过政务平台连看了3个庭审直播后感觉眼界大开。“上了政务平台后才发现,司法也走在‘时代尖端’,我对自己的案件能够公开公正地审理有了信心。” 织微博:司法亮相新媒体 把微博建设成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阵地,这是福建法院司法公开工作又一大亮点。2013年堪称福建法院的“微博元年”,全省各级法院纷纷上网织起了“围脖”。截至目前,全省绝大部分法院都开通了官方微博。老百姓想要了解关注的案件和司法信息,有了更加方便快捷的新渠道。 在较早开展此项工作的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官方微博“思鸣法槌”成了追击老赖的“无形之网。”去年12月27日,该院公布了最新一期老赖的名单,7名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身份被一一曝光。“希望通过网友积极转发,发挥网络传播力量,督促被执行人尽快依法履行义务,共筑诚信社会。” 除了发布一些社会各界关注热点问题外,各级法院的官方微博还拓展服务功能,使得微博成为联结司法与群众的便捷通道。 来厦门打工的小黄因与原公司发生劳动争议不服当地法院判决,欲向省高院申诉。“接下来程序怎么走,需准备哪些材料?我真是一头雾水。”就在小黄一筹莫展时,他想起了省高院的官方微博。 他怀着试试看的心情给“@福建高院”发去私信:“为何递交申请再审书时,工作人员告知我暂时不用提交新证据,这样会不会影响法官判断,从而对我不利?对司法程序不怎么了解,希望你们能帮助我!” 没想到小黄很快收到答复:“要等到再审立案后,再向负责审查的法官提交新证据等材料。当事人在收件时是否提交新证据等材料,不会影响负责申请再审审查法官对案件的判断。”看到答复,小黄放下心来,耐心等待再审进程…… “要充分认识新媒体所带来的社会舆论集散场、发酵池、放大器的影响,运用好博客、微博、微信等新传播手段,建设强大的司法话语体系。”省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新的一年,全省法院要进一步加强对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统筹运用,在司法和百姓间架设起更加畅通便捷的桥梁和渠道,努力让公平正义的光辉更加璀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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