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福建省委提案:美丽乡村建设要注重“顶层设计”
2014-01-13 14:06 卢金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锦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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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月13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十八大报告提出“建设美丽中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今年福建省财政预算将安排4亿元,用于建设美丽乡村。在今年的福建省“两会”上,不少政协委员关注到了“美丽乡村”建设,民盟福建省委在提案中建议要重视美丽乡村建设的“顶层设计”,制定全省性、整体性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部署,形成一村一韵、一村一景、一家一品的建设大格局。 据了解,2007年以来,福建省举办了一系列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包括富美乡村、最美乡村、绿化示范村、生态文明村、园林式村庄、宜居新村等,从不同角度打造新农村“宜居宜业”幸福家园和富有特色的“水碧山青、村美民富”的美丽乡村,为我省美丽乡村建设打下良好的建设基础。 不过,民盟福建省委在提案中指出,我省美丽乡村建设尚处于探索和积累经验的阶段,全省还没有形成统一的建设布局,且由于规划建设滞后,资源优势不足,乡村生产生活环境、基础设施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普遍存在问题,美丽乡村建设的长远发展面临极大挑战。 民盟福建省委称,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依然存在,在发展相对好的样本村,也往往由于农村建房规划落后,楼房空置率高,“有新房无新村”现象还比较突出,农村绿化建设中草坪多、乔木树种少,硬化路多、绿化路少,庭院整洁、绿化美化不够等现象依然存在。由于缺乏美丽乡村建设的整体规划,许多富有特色的农村文化资源尚未得到深入挖掘发展,以文化内涵开拓的旅游经济产业链还没有建立起来。 对此,民盟福建省委建议,美丽乡村建设是社会结构的重大调整,涉及各种资源的集约、集中使用,必须科学规划,有序推进。要重视美丽乡村建设的“顶层设计”,制定全省性、整体性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部署,形成一村一韵、一村一景、一家一品的建设大格局。 同时,要建立有利于美丽乡村建设的政策机制,从土地利用、道路建设、村庄改造、产业布局、配套设施建设、村民素质提升等各方面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完善。要加强美丽乡村建设政策的连续性、实效性,形成省、市、县各级、各部门间的政策合力,统筹协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要落实美丽乡村建设模式和实施方案,从农村反映最迫切、最直接、最现实的需求项目入手,形成不同类型、特色的建设模式和长效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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