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协委员呼吁:保护性开发城市古民居
2014-01-12 23:03 陈薪宇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锦 林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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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月12日讯(本网记者 陈薪宇)如何对古民居进行开发保护一直是备受民众关注的问题。今年的两会上,福建省政协委员吴鸿煜就提案建议省政府实施古城复兴计划,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加快出台新的举措,鼓励古城居民对危房加以修缮保护。 吴鸿煜认为,福建有很多古城民房建设年代较久,房屋自然老化以及得不到及时修缮等原因导致大量危房的存在,影响居民居住安全,也影响古城发展保护和形象,很多居民出于人口增加居住需要或是受利益驱使,进行未批先建,少批多建,导致违法建设时有发生。 此外,古城沿街商铺等得不到维修,只能引进低端业态,很难聚集人气、商气、文气,使老城产业出现弱化、空心化。很多危房人去楼空,外观破旧,内部塌陷,垃圾堆积,与历史文化名城的形象不匹配,显得十分不和谐。由政府组织实施形成单调划一建设,不利于拓展旅游的需要。 吴鸿煜建议,应加快启动古城控规修编,“有的地方古城控规修编较早,与目前发展态势不相适应,与打造‘生态宜居城市’不相匹配,且范围划定较大。应根椐古城现状及未来发展需要,尽快启动修编工作,在修编中对居民危房翻修。首先,重新划定核心保护区的范围,实属应保护的重点控制,尽量修旧如旧。其次,在非核心保护区的应考虑在层高、容积率上适当放宽到3-4层左右,以便更好调动居民翻修的积极性。同时根椐新控规要求,引导民众建设。” 他也建议政府做好统一规划,如道路、供水、供电、绿化等公共设施,可由街道组织居民对危房进行小范围整体改造翻建,更好地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同时,利用福建多雨,尽量恢复原有的水系来做防洪排涝,沟渠或河边可以用来种树,尽量做到水在城中,城在水中,人在景中。 吴鸿煜还提出,由于核心保护区民房限高对民众利益有一定损害,可通过设立古城保护基金,对该片区居民修缮房屋采用资金补助、或者收购、或者提高补偿标准进行异地安置。对于需拓宽的道路或绿化需要,适当提高补偿标准进行异地安置。 “目前古城产业业态大多处于低端状态,很多古民居应学习台湾鹿港台南等城市的先进经验,合理利用古城空间。利用一户一样,发展民宿、咖啡馆、小吃店、民俗文化演艺区、画廊等文化创意业态,以便更好吸引人气、商气、文气,使产业发展与危房翻修良性互动,更好地繁荣复兴古城。”吴鸿煜说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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