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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者需更好领会立法精神——访福建省政协委员杨新华

2014-01-14 09:3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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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月14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林侃)

今年省两会期间,恰逢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一周年,省政协委员、辉扬律师事务所主任杨新华十分关注该法的实施情况。几天来,他在酝酿撰写的一份新提案也与此相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他表示,新刑诉法要求执法机关、司法部门要从单纯强调打击违法犯罪,向将打击犯罪与尊重和保障人权相结合的观念转变。

杨新华表示,在新刑诉法条款中,对非法证据的排除、被羁押人员权益的进一步规定等,都能凸显出这种理念转变。“法律条款的变更,很大程度上意味着立法精神的修正。但在法律执行过程中,执法人员是否领会到这一立法精神,就要转变观念,这需要一个过程。”

“一部法律无论制度设计如何科学和完善,如果没有先进的执法理念相配套,都难以体现在司法实践中。”他说,从一年来的调研来看,新刑诉法目前的执行情况还有待改进。“我建议,省政协可以组织司法界的专家,对此开展专题调研、视察,形成调查报告,向司法部门提出相应的建议,促进新刑诉法的全面贯彻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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