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民生 > 正文

福建10日以来确诊7个H7N9病例 未现人际传播

2014-01-20 06:4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月2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李熙慧) 昨日,记者从省卫生计生委获悉,我省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发生后,卫生计生部门多措并举,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省级已派出医疗专家组驻泉州和宁德市全程指导、参与患者救治工作。我省10日以来确诊的7个病例的162名密切接触者部分已解除医学观察,目前未发生人际传播。

我省人感染H7N9禽流感共发现7名患者,省卫生计生委及时采取措施,第一时间派出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专家组,赶赴泉州等地指导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省疾控中心实验室24小时不间断开展工作,对各地送检标本进行检测复核,为有效开展防控工作赢得时间。

针对多例患者病情危重的情况,省卫生计生委按照中西医并重的原则,派出省级医疗救治专家组赴泉州等地参与危重患者的救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死亡病例发生。同时发挥省级专家的指导作用,开展全程会诊、帮带,并开展讲座,提高收治医院对危重患者的救治能力。强化全省各哨点医院监测工作,在所有医疗机构开展预检分诊、病例的主动搜索与排查等工作,力争实现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及时向各有关部门和向社会通报、公布疫情信息,同时针对泉州个别活禽交易场所环境标本中检出H7N9禽流感病毒的情况,向有关部门提出环境防控工作建议,协调有关成员单位落实环境防控措施。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