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梦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梦。中国梦是当代中国最具凝聚力、感召力,最具广泛性、包容性的奋斗目标,反映了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向往。 为响应中宣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国文联、中国作协等五部委《关于开展以“中国梦”为主题的文艺创作活动的通知》精神,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福建省文化厅、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福建省文联等四家单位定于2014年1月起开展“寻梦、追梦、圆梦——中国梦”文艺作品征集活动,旨在通过多种文艺形式,推出更多优秀作品,把人们寻梦的理想展示出来,把人们追梦的奋斗表现出来,推动中国梦入脑、入心,激励人们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激发人们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热情。具体情况如下: 一、活动主题 “寻梦、追梦、圆梦——中国梦” 二、征集时间 1.2014年1月至2014年7月,征集诗歌、中短篇小说、散文、纪实文学、歌曲、舞蹈、曲艺、杂技、美术、书法、摄影、民间文学等短小精悍的作品。 2.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征集长篇小说、戏剧、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等大、中型作品。 三、作品形式 以“中国梦”为主题, 风格与体裁、题材不限。征集作品包括诗歌、小说、散文、纪实文学等文学样式,戏剧、音乐、舞蹈、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动漫、曲艺、杂技、美术、书法、摄影、民间文艺等艺术样式。 四、作品要求 1.注重思想性。主题鲜明突出,基调积极向上,充满浓郁时代气息、民族特色和健康生活情趣,刻画最美人物、颂扬道德模范,讴歌人间真情、传递社会正能量。 2.注重艺术性。鼓励艺术表现和风格的多样性。多讲述发生在身边的凡人小事,构思巧妙、以小见大,人物塑造有血有肉、富有感染力。 3.注重观赏性。做到形象化、具体化、生活化,见人、见精神,避免概念化、说教式,力求符合受众尤其是年轻人的审美习惯,耐读、耐看、耐听。 4.原则上以新组织创作为主,诗歌、中短篇小说、散文、纪实文学、歌曲、舞蹈、曲艺、杂技、美术、书法、摄影、民间文艺等短小精悍的作品创作可在2014年7月前完成;长篇小说、戏剧、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等大、中型作品创作可在2015年12月前完成。 5.提交作品时须同时提交个人详细信息,包括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及邮编、电话,主办方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仅用于本次活动的评估筛选。 6.作者须保证对自己作品享有完整版权,提交作品时须同时提交版权声明。如果侵犯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涉及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五、投稿方式 所有投稿作者应将作品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福建邮箱:cheny@fjsen.com。邮件标题格式为:“中国梦”投稿作品+作品类型(诗歌/小说/散文/纪实文学/戏剧/音乐/舞蹈/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动漫/曲艺/杂技/美术/书法/摄影/民间文学)+主创者姓名。 文字类作品亦可以信函投递方式寄送至福建省文学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11号省文联大楼312室,邮编:350025)。视频类投稿作者须另将作品上传至优酷网发布,并在邮件正文中附上自己作品的优酷发布页链接地址。 六、展示推荐 2014年8月至2015年12月,东南网、百花文艺网、福建省文化厅网、福建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网、福建文艺网开辟专栏,刊发参评作品,并择优向全国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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