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民生 > 正文

福建省人社厅曝光7起欠薪典型案例 多名责任人被判有期徒刑

2014-01-26 06:43:52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省人社厅曝光7起欠薪典型案例

多名责任人被判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报讯(记者林娟)自恶意欠薪“入刑”后,据不完全统计,我省人社部门共移交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137起。24日,省人社厅公开曝光了我省7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典型案例,以震慑犯罪分子,维护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益。

据了解,在这7起典型案例中,多名责任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个案一

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福州一“包工头”被判两年,罚金5万

2012年10月12日,福州连江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投诉称“包工头”曹某兵拖欠其工资。

经查,2012年5月,曹某兵与另一合伙人刘某合伙承包福建省升远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远公司)在连江县的劳务工程,期间升远公司按工程完成进度陆续向曹某兵支付劳务费人民币64.9万余元,但曹某兵每月只向工人支付基本生活费,工程完工后,仍未向工人结清工资,且也无法联系。

2013年5月6日,曹某兵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个案二

三明一公司拖欠逾10万工资,被判处拘役3个月,罚金2万

2012年7月,三明将乐县多味香食品厂张某勇等12名员工向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厂负责人杨某拖欠13名员工1至6月份工资,杨某称前往外地筹款为员工发放工资,但一去不回再也联系不上。

经查,证实张某勇等人被拖欠工资共计100800元。被刑拘后,杨某亲属积极筹集资金,最终张某勇等13名员工拿到了被拖欠的100800元工资。

2013年8月16日,杨某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个案三

龙岩一超市恶意转移财产拒付员工工资,其股东获刑

2012年6月28日,龙岩市永定县人社局收到信访件,反映永定县家润福超市有限公司拖欠其员工工资。

经查,该公司法人吴某龙及另一股东卢某萍在恶意转移财产后于2011年12月12日潜逃下落不明,拖欠21名工人工资计人民币99216元。

责令期限届满,该公司仍未履行支付义务。立案侦查后,法人吴某龙托其朋友分两次汇款人民币4万元支付工人工资;2012年8月卢某萍在主动到永定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并于2013年5月全额支付了尚未支付给工人的工资人民币59216元。

2013年8月16日,卢某萍被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吴某龙正被公安部门上网追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