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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今年12起欠薪案移送公安机关

2013-12-06 08:42  潘园园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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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6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 老板想欠薪跑路?代价是将面临牢狱之灾。记者从福州市人社局获悉,福州市今年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工资案件12起,目前已判决2起。其中,连江一名欠薪逃跑包工头曹某因恶意拖欠33名农民工33万元,被抓获后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万元。福清某服装加工厂负责人王某拖欠14名工人工资5万余元,逃匿后被公安部门抓获,补上拖欠工资后仍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

据介绍,根据今年1月最高法院发布的解释,明确将“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5000元—2万元以上”,或“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总额达3万元—10万元以上”,作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认定标准,使用暴力恶意欠薪最高可处以7年有期徒刑。

日前,福州市人社部门联合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7部门在全市范围开展欠薪问题专项检查,农民工遭遇欠薪可向当地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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