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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涉案财物价格鉴证管理办法》施行

2014-02-19 06:3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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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马贪官受贿的古董字画价值多少?犯罪分子偷伐的古树名木如何估价?……本月起,涉案财物价格鉴证将有章可循

涉案物品价几何,政府专业机构说了算

东南网2月1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 通讯员 张增田) 涉案财物价值是法院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据。今后,价格不明的涉案物品究竟价值多少,被害人和警方说了都不算,只有价格认证部门出具的价格鉴定意见,才能作为法定证据。记者18日从省物价局获悉,2月1日起,《福建省涉案财物价格鉴证管理办法》施行,标志着涉案财物价格鉴证将有章可循。

“价格鉴证不仅关系到财产,还关系到人命。”省价格认定局局长姜乃汉说,在司法机关办理案件过程中,常有涉案财物价格确认问题,其结果直接关系到罪与非罪的判定和罪刑的量定。由于市场价格并非“一条线”,很多涉案财务价格认定存在争议,需权威专业机构来鉴证。

“因为有了价格鉴证,结果偷一棵树被判了7年监禁。”他举例说,2012年4月,叶某某等犯罪分子因盗窃福州仓山林浦路一株200年树龄的古榕树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对榕树价格鉴定中,价格认证部门和6位林业专家组经研讨决定采用省住建厅《古树名木鉴定与评估标准》进行鉴证,经周密测算、分析,最终鉴证结论为:实物鉴定价格1437869元;生态、环境及社会价值1258135元;景观价值359467元。为此,2013年8月福州中院判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7年,成为福州首起因盗窃树木而入刑的案件。

姜乃汉坦言,长期以来,由于价格鉴证有关政策规定层级较低,缺乏约束力;价格鉴证标准没有较权威的依据,缺乏公信力;价格鉴证程序、行为不严谨,缺乏规范性等,严重影响到涉案财物价格鉴证客观、公正、顺利进行,政府出台规章制度十分必要。

《办法》明确,价格鉴证针对刑事案件中价格不明或价格难以确定的涉案财物,带有价格制定的性质,只能由价格主管部门设立的专门机构完成。

之所以不允许中介机构鉴证,姜乃汉解释,主要是考虑到中介机构易受利益驱使,且一旦出现关门倒闭等情况无法追究责任。此外,一些刑事案件涉及保密性,由政府专业机构承担更具公信力。

如何进行价格鉴证,《办法》也作出规定:属政府定价的按政府定价计算;属政府指导价的以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为基础,参照当地实际价格水平计算;属于市场调节价的参照当时、当地同类财物的中等价格计算。同时,《办法》对鉴证各环节以及鉴证人员问责制与回避制都作了详细规定。

根据《办法》,价格鉴定机构办理刑事案件、行政案件价格鉴证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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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涉案财物价格鉴证管理办法 将依法估价

福州新闻网讯 本月起,我省涉案财物价格鉴证有章可循了。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我省首部涉案财物价格鉴证方面的省级政府规章《福建省涉案财物价格鉴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月起开始施行,标志着我省涉案财物价格鉴证迈入了法制化管理轨道。

所谓的涉案财物价格鉴证,是指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鉴证机构接受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委托,对办案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涉及价格不明或者价格难以确定的财物或者标的进行价格鉴证,确定价格的行为。

例如,2012年4月21日,一群假冒的园林工人准备将福州市仓山林浦路一株约200年树龄的古榕树挖走,村民觉得事有蹊跷于是报案,古榕树最终得以被抢救。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罪为由,于当年5月9日委托福州市价格认证中心对古榕树进行价格鉴证。经专家组认真测算、分析,鉴证结论显示:实物鉴定价格143.8万元,生态、环境及社会价值125.8万元,景观价值近36万元。2013年8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作出二审判决,被告人叶某某和许某某犯盗窃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分别处罚金8000元。这是福州城区首起因盗窃树木而入刑的案件。

据介绍,涉案财物价格的高低,往往关系到罪与非罪、罪轻和罪重的判定,关系到“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实现。此番施行的《办法》明确了涉案财物价格鉴证管理体制,完善涉案财物价格鉴证的程序,从委托、受理、鉴证、中止、终止、出具鉴证结论等环节都作了详细规定,另外还对有可能影响办案效率的时间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它的实施为规范我省涉案财物价格鉴证行为,加强对涉案财物价格鉴证工作的监督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根据《办法》,各级价格鉴证机构开展价格鉴证业务不收费,所需经费由财政保障。

(福州日报记者 王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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