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滚动网报> 社会民生 > 正文

福州:男子醉驾取保期间再次醉驾 将面临重罚

2014-02-20 18:37  卢金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2月20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 通讯员 鼓山综)今日福州晋安警方向媒体公布了一起醉驾取保期间再次醉驾案件,男子叶某去年年底醉驾被台江警方抓获,因涉嫌危险驾驶被取保候审。叶某并没有吸取教训,17日零时许再次醉驾,被晋安警方抓获。由于首次遇到此情况,并且案情十分复杂,经办此案的鼓山派出所民警与晋安区交巡警大队民警专门进行了研究探讨,随后对黄某作出相应处罚。

17日零时17分,鼓山派出所民警在化工路东山路口设卡,发现一辆牌号为闽AXK992的轿车在离卡口约200米的地方突然掉头,冲进路边的施工工地围挡。民警迅速冲上前将该车司机叶某控制住,可他百般耍赖拒绝吹气检测,最终经抽血检测,叶某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4毫克,属于醉驾,警方暂扣了叶某的车辆。

民警在调查叶某的身份信息时,发现他的驾驶证处在被暂扣未裁决状态,民警与台江警方联系得知,原来叶某早有醉驾“前科”。2013年10月23日晚上,他醉酒驾车,途经六一路国货路口时被台江警方查获,次日他因涉嫌危险驾驶被取保候审。没想到他没有吸取教训,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醉驾,又被晋安警方抓获。

鼓山派出所副所长胡永煜告诉记者,警方首次遇到这种情况,因此派出所民警与交巡警大队民警对此案专门进行了研究探讨,警方随后依法将叶某刑事拘留。

叶某也因此给自己惹来无尽麻烦,他要想拿回自己的车子,要先到台江区交巡警大队接受处理,随后再到晋安区交巡警大队接受处理,由于他第二次醉驾被抓时,驾驶证处在被暂扣状态,晋安警方将对其作出罚款150元的处罚,随后再对其醉驾行为作出处罚,此后的5年内叶某不得申领驾驶证。此外,叶某还要受到刑事处罚,法院将针对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醉驾的情况,在量刑上对其作出从重处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