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3月3日讯(通讯员 李瑛 黎丽)一男子在征婚网站中编造“高富帅”身份,打着恋爱结婚的幌子,找到“猎物”后便以开办公司、投资酒店需要资金周转等事实,骗取福州、漳州、龙岩、宁德等地多名未婚女性的财产达210万元。近日,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犯罪嫌疑人林某有期徒刑十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
“这样的爱情骗子就该严惩!”和他交往过的诸多女性都这样控诉。被害人吴小姐说她在一次QQ群线下聚会上认识了林某,林某自称是在国家电网物资部工作,并主动和她联系,他们相处了一段时间后,林某向吴小姐求婚,并允诺买房子结婚。几个星期后,林某告诉他已在福州某楼盘预订了一套房子,急需5万元作首付款,吴小姐第二天便向其银行账户汇去5万元,而后又以投资工厂资金周转等各种理由先后向吴小姐借取近90万元,当她向林某催要借款问及婚房等事,林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诿。最后等她觉得受骗前去公安机关报案时才得知,林某已用同样的手法先后骗取其他11名被害女性钱款。 据办案法官介绍,林某利用网络聊天工具及征婚网站认识多名女子,在交往过程中隐瞒其已婚的事实,对外宣称自己为国家电网物资部工作人员的虚假个人信息骗取对方信任,以开办的公司需要资金周转、双方结婚需要购置婚房、国家电网公司购买机票需要其暂时垫钱等种种理由,先后多次骗取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近210万元。最终,林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 在婚恋方式越来越多样化的今天,市民该如何防范婚恋诈骗呢?马尾法院主审法官在接受记者采访中说道,“在相关诈骗案中,网络或者婚介所是不少人相识的平台,但是在征婚交友平台上发布的个人信息,却难以做到被悉数核实,有的甚至根本不进行核实,除此之外,婚恋交友中,受害人对对方不进行身份核实,防范意识较为薄弱也是此类案件发生的重要原因”。对此,马尾法院法官对现下兴起的网络交友提出四条建议:一是谨慎婚恋交友网站的陌生人信息,必须通过身份认证等方式筛选交友对象;二是增加与交往对象的接触,从言行举止等方面判定其人品,尽量能通过其亲戚朋友了解其为人;三是保持警惕,涉及金钱方面的往来,例如购买车辆、住房、大额消费等,要先确定用途去向,并保留购买单据等;四是端正心态,不要因为父母等外界的“催婚”压力,仅凭借交往对象的“花言巧语”就被爱情冲昏头脑,任何时候都要懂得自我保护,理性对待交往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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