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级以上劳模退休荣誉津贴标准提高
2014-03-22 08:1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晓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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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3月22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张静雯) 近日,记者从省劳动模范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上获悉,今年起我省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的退休荣誉津贴标准提高至全国劳模每人每月200元、省部级劳模每人每月150元。 五年来,省劳动模范协会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积极听取劳模意见,从调查摸底、档案管理、困难帮扶、发放退休荣誉津贴、医疗补助、发放慰问与补助资金等方面做好劳模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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