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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日报社论:书写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

2014-03-24 07:2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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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最近出台《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这是党中央、国务院顺应时代要求和人民愿望、注重引领示范、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而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对福建实施生态省战略的充分肯定和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殷切期望,是继“三规划两方案”之后中央支持福建发展的又一重大利好。这一《若干意见》的出台,使福建成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确定的全国第一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标志着福建生态省战略由地方决策上升为国家战略,福建发展面临一次新的重大机遇,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福建发展的极大关怀、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必将激发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必将对福建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国务院出台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福建充分发挥生态优势和区位优势,坚持解放思想、先行先试,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支撑,以实现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为途径,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着力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成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若干意见》提出要将福建建设成为国土空间科学开发先导区、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先行区、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示范区、生态文明制度创新实验区,以及到2015年和2020年的一些主要生态指标。这就明确了福建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思想、战略定位和目标任务,为我们清晰描绘了在新的起点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路线图,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及各项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我省生态文明建设起步早、力度大、成效好。早在2000年,习近平同志任福建省省长时就前瞻性地提出了建设生态省的战略构想。十多年来,历届省委、省政府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年接着一年做,生态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在水土流失治理、集体林权改革与生态补偿等方面创造新经验,节能降耗水平居全国前列,森林覆盖率保持全国首位,水、大气、生态环境质量均保持优良,“清新福建”已成为福建最具影响力的新名片。《若干意见》的出台,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新的重大机遇。

我们要紧紧抓住这一良机,乘势而上,落实好《若干意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水平,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方式、调结构,推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面对新形势、新目标、新任务,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若干意见》精神,把《若干意见》的重要部署与福建实际紧密结合起来,用好用足中央赋予的优惠政策,把各项重要举措落到实处。贯彻落实《若干意见》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必须着眼全局,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尤其要一项一项深入研究《若干意见》中的政策规定,认真制定好实施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应着力于加快转变生产方式、生活方式,通过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促进能源资源节约,推动绿色发展;着力于先行先试,加快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健全评价考核体系,完善资源环境保护与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机制,充分调动各方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着力于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通过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抓好重点污染物防治,加强环境保护监管,提高生态环境质量,让福建山更青、水更绿、空气更清新。

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顺应当今低碳生活、绿色发展的潮流,回应百姓对宜居宜业环境的关切,同时又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革命性变革。我们应该站在时代与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若干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强化责任担当,以饱满的热情和坚韧的干劲,以滴水穿石的精神,贯彻落实好《若干意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打响“清新福建”品牌,书写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推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努力实现“百姓富、生态美”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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