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命王金文为南平市检察院检察长
2014-03-29 12:3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锦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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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3月29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29日上午,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机关工作人员名单、免职的审判人员名单、免职的检察人员名单、批准任命的检察人员名单。 因工作需要,任命方群为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批准任命王金文为南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因任职年龄原因,免去王晓声的省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免去韩晓青的福州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免去陈建章的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因工作需要,免去李伟、林建江的省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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