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单独两孩"政策正式落地 没有4年生育间隔期
2014-03-30 07:56:45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福州新闻网讯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昨日表决通过《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我省“单独两孩”政策正式落地。该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也就是说,我省符合条件的单独夫妇,经批准后可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政策,将自《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相应修订重新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修改后的条例,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符合本条例规定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批准。 据了解,目前除了我省,浙江、江西、安徽、天津、北京、上海、广西、陕西、四川、甘肃、湖北、广东等多地都已放开了“单独两孩”。与部分外省相比,我省的“单独两孩”没有4年生育间隔期,再生育批准时限也仅为15个工作日。 (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 |
相关阅读:
- [ 03-30]福建通过“单独两孩”政策 公布后开始实施
- [ 03-29]“单独两孩”政策正式落地福建
- [ 03-29]“单独两孩”政策今表决 将在福建启动实施
- [ 03-15]福州积极应对“单独两孩” 老龄化进程趋势加快
- [ 03-15]福州下周起在全市展开“单独两孩”优生优育宣传
- [ 03-15]福州积极应对“单独两孩” 老龄化进程趋势加快
- [ 03-15]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来榕调研 为实施"单独两孩"准备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