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人大监督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成效初显
2014-04-14 17:09:06 来源:福建人大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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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上杭县农业局对庐丰畲族乡立英村和湖洋镇福全村下发了村集体财务审计通知书并张贴审计公告,正按审计程序开展2014年度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据悉,该县决定从今年3月到10月,对16个乡镇开展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每个乡镇抽查1个村。这是该县政府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一个缩影,也是该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助推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取得实效的一个写照。 近年来,上杭县人大常委会在调研中发现,该县自2008年起全面推行村集体会计委托乡(镇)代理以来,部分群众对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有看法,因重点项目而征地拆迁的村(居)群众对此反映更强,由此而上访的信访件也居多,特别是在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期间尤为突出。代表们在人代会上也建议县人大常委会对此给予必要的关注和重视。 为切实解决代表和群众关注的这一热点问题,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上杭县人大常委会积极顺应民意,把村集体财务管理问题作为2013年监督工作重点,并决定就加强村集体财务管理作出决定。为做好决定草案的起草工作,上杭县人大常委会成立调查组,于2013年3月中旬开始,开展了全县村集体财务管理情况调查。调查组听取了县农业、财政、民政、公安、监察等12个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深入庐丰、临城、蛟洋、中都等乡镇,实地察看了乡镇村会计代理服务中心,听取了乡镇政府的汇报,并和乡镇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县、乡人大代表和部分村主干进行座谈,分析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探讨进一步加强管理的措施办法。在深入调查、分析的基础上,调查组撰写了关于村集体财务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起草了关于加强村集体财务管理的决定草案,并召开多场座谈会征求意见,反复酝酿。历时5个月的《关于加强村集体财务管理的决定》,于2013年7月31日在上杭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审议通过。该《决定》共27条,分别从组织领导、制度建设、人员配备、检查监督等四个方面作出规定。 《决定》出台后, 县政府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及时召集农办、农业、财政等有关部门进行讨论研究,于2013年10月8日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村集体财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并把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及时纳入2013年度县对乡镇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内容。2013年12月初,该县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各乡镇就贯彻落实《决定》及实施意见的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2014年2月10日至21日,该县还组织目标管理绩效考评组,深入到全县22个乡镇开展村集体财务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工作。 《决定》出台以来,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各乡镇认真贯彻落实该《决定》。如今,县、乡两级政府均将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列入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内容,各乡镇均成立了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村集体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按要求配备了经管人员和村会计代理服务中心会计人员,并不断完善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全县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正规范、有序、健康地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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