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2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章微)3月31日,我省“单独两孩”政策正式实施。不少符合政策的夫妇已经开始申请“单独两孩”生育服务证(俗称“准生证”)。记者从计生部门了解到,办理“单独两孩”生育服务证,夫妻双方均需出具婚育证明。以下三种婚育证明均有效:1.单位出具的婚育证明;2.常住地乡镇(街道)出具的婚育证明;3.户籍地乡镇(街道)出具的婚育证明。要特别提醒的是,婚育证明必须加盖单位或者乡镇(街道)的公章才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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