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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猎狐捕鼠”行动侦破侵财类案件3万余起

2014-08-18 18:55:50 卢金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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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8月18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记者今日从福建省公安厅获悉,近年来,电信诈骗成为福建较为突出的区域性治安问题,盗窃等侵财类案件占了全省刑事案件近9成,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成为福建公安机关亟待解决的问题。

从今年3月起,福建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猎狐捕鼠”专项行动,所谓“猎狐”,即是指打击电信诈骗犯罪,“捕鼠”是指打击“两抢”、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

截至7月31日,全省共破获各类侵财案件39806起,打掉团伙147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8156名,缴获赃款赃物数达人民币10060万元,其中虚假信息诈骗案件追缴现金1110万元、冻结账户890万元、返还受骗群众552万元,通过银行成功拦截劝阻374次、拦截金额1063万元。

严厉打击:专业手段服务专项整治工作

3月7日早上,福州市民张先生发现自己停在某酒店门口的电动车被盗了,于是赶紧拨打110报警。由于他的车上装有GPS“车卫士”防盗器,警方在一个多小时内就找回了失窃车辆,并抓获犯罪嫌疑人。

“为了加大侵财类案件的侦办成效,省厅要求各地加大力量投入和技术支持,综合运用科技化、信息化、智能化等专业手段,严厉开展打击工作。”福建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总队长叶颖对记者说。

在“猎狐捕鼠”专项行动中,福建各级公安机关抽调精干警力,建立刑侦、技侦、网侦、图侦“四侦合一”模式的合成作战工作专班,快速沟通信息资源,及时核查线索,提高工作效率。各地公安机关逐步推动建立起“小案”合成作战机制,有效整合派出所、专业警种的力量,通过组建便衣巡逻队、志愿反扒队、警犬巡逻队、视频巡逻队等方式,加强队现行侵财犯罪打击力度。

为了确保多发性侵财案件快速侦破,福建省公安厅依托已建成的“刑事技术研判作战平台”,建立完善现场勘验工作制度,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在侦办侵财案件时必勘、必采、必录、必比,既注重提取指纹、足迹、DNA等痕迹物证,也采集微量物证、电子物证、视频资料等信息,不断提高痕迹物证采集率和提取率,为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提供坚实的基础支撑,力争快破大案、深挖积案、多破小案。今年以来,全省已利用平台分析出5252起相关案件,利用指纹、DNA比中未破案件信息16671条。

预防在先:源头治理成为行动指导思想

今年5月,在厦门某银行上班的小陈收到了来自福建省公安厅的一笔奖金,奖励她在不久前成功阻止了一次电信诈骗。

电信诈骗、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是福建当前存在的突出社会治安问题。在加大对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的同时,福建公安机关从源头上下功夫,努力构建立体式全方位的防御体系,有效预防遏制各类侵财犯罪的发生。

“主动作为、预防在先已经成为我们开展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福建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陈重对记者说。

为了有效遏制电信诈骗犯罪活动,福建公安机关与通信、银行建立联合打击防范电信诈骗犯罪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与合作内容,从源头上构建预防犯罪的第一道“拦阻锁”。福建省公安厅还拨出100万专项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及时提醒并制止受骗群众划卡转账的银行网点工作人员,筑牢最后一道防线。

同时,福建警方依托“96110”防骗咨询热线,深入开展防骗热线配套的立体宣传活动,揭露电信诈骗犯罪手法和犯罪伎俩,增强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自开通以来,防骗热线共接受群众咨询60588人次,短信咨询13291人次。

针对盗窃、两抢等违法犯罪活动,福建省公安厅部署全省公安机关加强巡逻提高路面见警率,启动全省公安机关和武警部队联勤武装巡逻机制,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投向夜间、投向城市主干道、繁华街区、车站广场等易发多发案部位,提高见警率、发现控制率和打击处理率。各地公安机关因地制宜,纷纷出台提高见警率的具体举措。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福建“两抢”案件共立案3648起,同比下降超过40%以上,盗窃案件高发的趋势也得到遏制。

追赃挽损:考核案件侦办成效的重要指标

“我前天刚在街上被扒走了一部手机,没想到昨天晚上就接到民警要我过来认领的电话。”在7月17日举行的赃物返还活动上,长乐市的陈女士高兴之余,向亲人报喜。当天,长乐市公安局将缴获的摩托车、笔记本电脑、手机烟酒等价值30万元的赃物返还到失主手中。

就在同一天,福建省公安厅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同步开展了35场“猎狐捕鼠”专项行动赃物返还活动,将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缴获的近700万现金,各类车辆581部,金银首饰贵重物品863件,总价值近5000万的赃款、赃物返还给失主。赃物返还现场,很多闻讯赶来认领的群众从民警手中领到了失而复得的财物时,对公安机关为群众挽回财产损失所付出的辛勤努力给予肯定。

“案件破了,但是赃物没有追回,群众还是不会满意。因此,这次专项行动将追赃挽损作为考核各地破案成效的重要指标。”陈重对记者说。

行动中,福建各地公安机关牢固树立破案打击与追赃返赃并重理念,全面推行侵财类刑事案件追赃工作考核制度,以损失追赃率和案件追赃率为主要指数,对民警侦办多发性侵财案件的追赃工作进行考核,激励基层单位重视追赃工作。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各地进一步加大破案追赃力度,在侦查办案各个环节深挖细查赃款赃物去向,在第一时间查扣、追缴赃款赃物,教育引导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主动退赃,最大限度挽回受害群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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