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福建全省所有口岸实现通关单无纸化
2014-09-08 09:23:4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东南网9月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侃)福州海关、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厦门海关、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决定,自2014年9月8日起全面实施通关单无纸化,届时该通关模式将覆盖福建所有口岸的所有进出境法定检验检疫货物。 通关单无纸化是指以关检通关单联网核查系统为平台,对符合条件的出入境法定检验检疫货物,检验检疫机构不再签发纸质出/入境货物通关单,海关凭检验检疫机构发送的通关单电子数据即可实施审核放行的通关模式。该作业模式的推广,可极大简化关检通关作业环节,免去企业到检验检疫机构领取以及到海关现场递交纸质单证两个通关环节,在大幅提高货物通关效率的同时,降低企业的通关成本。 福州口岸作为全国第一个获海关总署批准实行通关单无纸化试点的口岸,于2011年8月启动该项改革,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2013年已实现B类及以上企业通关单无纸化。2013年6月,福建检验检疫局、厦门海关联合对关检信用等级B级以上企业实施通关单无纸化,实施试点范围覆盖全省口岸,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创不同检区、关区联手实施口岸通关便利措施的先河。此次,省内四个关检部门全面实施通关单无纸化,又将受惠面进一步扩大至福建省所有口岸所有企业进出境的所有法检商品,预计企业每批货物平均可节约通关时间两个小时。 |
相关阅读:
- [ 09-06]福建口岸8日起 全面实施通关单无纸化通关模式
- [ 08-21]福建口岸加强埃博拉疫情防控
- [ 08-15]福建检验检疫局10条措施加强埃博拉疫情口岸防控
- [ 07-31]4千多头新西兰奶牛“登陆”厦门港 创福建口岸单船种牛进口数量最多记录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