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将简化再生育审批程序 推行网上办证
2014-09-29 21:40:0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琼 王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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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9月29日讯(本网记者 冯川叶)记者从福建省卫计委获悉,日前,福建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要改进生育服务证办理,简化再生育审批程序,推行网上办证。 《实施意见》指出,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全社会共同努力下,我省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巨大成绩,人口过快增长势头得到有效控制,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有力促进了经济持续较快发展和社会进步,改善了妇女儿童发展状况。实践证明,坚定不移地推行计划生育,既符合国情省情,又符合群众根本利益,是完全正确的,必须长期坚持。 《实施意见》要求,要做好政策调整前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和社会制约政策的衔接,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对政策实施前已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单独夫妇,依照生育行为发生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合理规划和优化配置教育、文化、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资源,科学配置产科儿科医疗资源,做好高龄人群再生育咨询、指导和服务。 《实施意见》提出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加快推进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做好孕产期保健、助产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以可预防的和严重多发的致愚、致残、致死的出生缺陷为重点,积极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巩固一级防治措施婚前医学检查率,扎实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进一步扩大二级防治措施产前筛查诊断覆盖面,完善以医院为基础的出生缺陷监测机制,开展出生缺陷流行病学调查与研究。 要将产前筛查诊断、新生儿代谢性疾病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等出生缺陷防治措施列入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加强产前筛查诊断、新生儿代谢性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等专项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健全筛查、诊断、康复、随访和管理服务等衔接机制,不断提高防治措施覆盖率,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和阳光计生,推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倡导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此外,还要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积极推进户籍、婚姻、社保、教育、卫生计生、流动迁移等人口基础信息的部门共享。加快整合卫生与计生、公共卫生与临床医疗信息资源,尽快实现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等个案信息与全员人口信息的交换和共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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