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修订中介服务定价项目目录 13项收费将由市场定价
2014-11-05 11:00:35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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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修订中介服务定价项目目录 二手车评估费、房地产经纪费等13项收费将由市场定价 ■本报记者 赵铮艳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福建省物价局修订了中介服务定价项目目录,2015年1月1日起,34项中介服务收费将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该目录与2012年公布的目录相比,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项目减少了13项,新增项目有4项。 据了解,《福建省中介服务收费定价目录》(以下简称《中介目录》)由省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修订并向社会公布。 中介机构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落实阳光收费各项规定,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中介服务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和不正当价格行为。 记者将新修订的目录与现行的2012年公布的目录进行了一番仔细比较后发现,新修订目录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收费项目共34项,而2012年的目录达43项。 13项没有列入新目录的是:化学分析和鉴别服务收费、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收费、计算机房测试服务收费、价格认证与价格服务收费、二手车价格评估鉴定收费、二手车交易服务费、船舶交易服务收费、房地产经纪收费、防伪加密技术服务收费、印章信息网络服务费、资信评级服务收费、报关代理服务收费、室内装修质量检测服务收费。 新目录里增加的4项为:代办非国家机关单位外国签证等服务收费、排污权交易服务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机动车工况法排气检测收费。 省物价部门表示,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直接定价的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其中部分授权省定价的项目除外)和《福建省定价目录》中已经单列的服务收费项目不在本目录内,其收费管理按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执行。而对中介机构从事《中介目录》以外的服务项目,需要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可由省价格主管部门制定试行收费标准,待《中介目录》修订时再列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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