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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食品药品日常监管工作指南 管理进一步规范化

2014-12-31 21:01:02 冯川叶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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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31日讯(本网记者 冯川叶 通讯员 毛样生 蒋守福)记者从省食药监局获悉,根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并结合日常监管实际,省食药监局于近日制定下发《福建省食品药品日常监管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称《工作指南》)。

记者了解到,出台《工作指南》是为规范食品药品日常监督检查行为,推进食品药品日常监管标准化和方式合成化。从适用范围、检查依据、检查人员、检查准备、检查方式、检查程序、检查要点、检查记录、检查纪律等九个方面,对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等“四品一械”的日常监管进行系统规范,进一步明确并完善了对全省各类监管对象的监督检查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

特别是在“检查要点”方面,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了系统性分类,包括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生物制品生产企业、无菌药品生产企业、血液制品生产企业、中药制剂生产企业、其他药品(含口服制剂、原料药、药用辅料、外用制剂、医用氧)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无菌、植入、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医疗器械(非无菌、非植入、非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化妆品生产企业、化妆品经营企业等共计19项。而根据《工作指南》“检查要点”项目与要求,检查人员可根据现场检查任务和需要,确定检查的项目和内容(选择相关项目或者全部项目),也可根据被检查对象的实际情况,增加其他相关项目。

据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工作指南》的制定,为基层开展“四品一械”日常监督检查提供了简洁明了、便于操作的工作手册,有利于形成全省统一、规范、联动、高效的日常监管机制。与此同时,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工作指南》,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从提升监管能力、加强协调联动、健全监管档案、完善监管机制等四个方面,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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