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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第三批14个县(市、区)接受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检查

2015-01-09 17:31:5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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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月9日讯(本网记者 倪斌)1月5日至9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福建省申报的福州市仓山区等14个县(市、区)进行了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督导检查。这是继2013年11月以来我省第三批接受国家认定督导检查。

在一周时间里,督导检查组分5个小组对福建省的14个县(市、区)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义务教育阶段的80多所中小学和部分教学点。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共55场次;发放有效问卷6035份;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调查公众意见。

督导组指出,这14个县(市、区)的教育投入力度,学校扩容建设,教师补充、交流力度,农村教师待遇改善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特殊群体的教育保障水平得到提升;素质教育实践深入开展,学校科学管理,校园文化建设不断加强。督导组认为,福建省14个县(市、区)达到了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据了解,福建各级政府和教育系统将以本次督导检查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教育部的有关部署,切实履行政府职责;持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继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全力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促进义务教育内涵发展;加强省级财政的统筹,加大省级财政对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如期实现省政府与教育部签订的《备忘录》确定的均衡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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