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建省纪委获悉,日前,福建省宁化县纪委监察局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2年下半年至2014年2月,石壁镇三坑村村两委6名干部,采取虚列工程、虚增项目工程量等方式套取各类资金共计367782.6元,用于账外开支,其中:以过年购买衣服为名,共同私分9000元,每人分得1500元;以发放福利、补贴等名义,账外发放钱物67880元,村支部书记张建昌分得12480元、村委会主任张贵明分得12480元、村支委张清锐分得10980元、村委委员张耀连分得10980元、村支委廖财妹分得10980元、村委委员张标明分得9980元。 2014年12月26日,宁化县纪委给予张建昌开除党籍处分;给予张贵明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给予张清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张耀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廖财妹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由石壁镇党委取消张标明预备党员资格。 (记者 吴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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