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民生 > 正文

永安市人大监督公共文体设施 给百姓有质量的文体生活

2015-03-02 10:05:52 刘云 郑向阳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积极建言履职责

调研组有针对性地向永安市政府提出了4条有关公共文体服务设施建设与使用的意见建议。一是强

化政府主导责任,建议制定公共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制定和出台鼓励文化体育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二是充分发挥文体阵地作用,健全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免费开放服务机制,为群众提供更加丰富、优质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三是建立公共文体服务长效机制,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投入。四是加强公共文体队伍建设。

2014年11月,永安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专题审议了永安市政府关于全市公共文体服务设施建设与使用的报告。会议就推进永安市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设施建设及使用等问题,提出不少建设性意见。

督促整改见实效

永安市政府认真采纳人大意见,今年1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供了一份整改落实情况的反馈,表示要强化主导责任,制定文体服务设施建设与使用的长期规划,并结合实际,将文化作为宝贵的发展资源,努力推进文化建设,积极培育文化产业,加快城市信息化步伐,鼓励以科技进步带动产业升级,加大文体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建立公共文体服务长效机制,2015年全市将安排1050万元用于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维护;在公共文体队伍建设方面,市政府也将出台有力措施。

截至目前,永安市城区逐步形成了市博物馆、市体育中心、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等文化体育阵地。全市11个乡镇均单独设置综合文化站,其中有10个文化站场所设施配置达标;全市228个建制村全部建有文化活动室(文化广场)、农家书屋。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