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原创新闻> 产经财经 > 正文

质检总局批准平潭口岸继续试进口台湾水果

2015-03-26 18:38:30 王帅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3月26日讯(本网记者 王帅)记者从福建检验检疫局获悉,质检总局近日正式批复同意,即日起允许平潭澳前码头继续试进口台湾水果,有效期半年。同时,建议平潭综合实验区加强包括吉钓港区和澳前码头等区域在内的口岸建设,在条件成熟时正式申请进境水果指定口岸资格。

据介绍,台湾水果通过搭乘“海峡号”“丽娜轮”登陆平潭有着很大的优势,早上在台湾采摘,下午就可运抵平潭,速度快,这是一条空运速度,海运成本,快速、便捷的物流通道。2013年11月首次获得质检总局批准以来,平潭澳前码头共试进口了台湾水果29批、40.98吨、9.16万美元,其中2014年试进口台湾水果4422箱、32.58吨、6.6万美元,同比增长分别为4.1倍、2.8倍和1.5倍。目前,从平潭进口的台湾水果种类已达14个品种。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