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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4名正处级官员涉嫌受贿被判刑

2015-04-28 07:36:20 林芹 杨文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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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4月28日讯(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林芹杨文)昨日上午,福建省检察院对外发布多起法院判决信息,其中三明4名正处级官员因涉受贿犯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4月2日,原三明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谢时金涉嫌受贿6万元一案一审判决已宣告,被告人谢时金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

原三明市粮食局局长、党委书记、三明市发改委党组成员林少钦涉嫌受贿美元1万元一案,4月1日由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林少钦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

三明市梅列区政协原主席黄勤炎涉嫌受贿7万元一案,3月25日由三明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黄勤炎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万元。

原三明市发改委副主任、三明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三明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何俊良受贿60万元一案,近日由三明市中院一审判决,何俊良获刑7年6个月,并被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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