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28日讯(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林芹杨文)昨日上午,福建省检察院对外发布多起法院判决信息,其中三明4名正处级官员因涉受贿犯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4月2日,原三明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谢时金涉嫌受贿6万元一案一审判决已宣告,被告人谢时金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 原三明市粮食局局长、党委书记、三明市发改委党组成员林少钦涉嫌受贿美元1万元一案,4月1日由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林少钦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 三明市梅列区政协原主席黄勤炎涉嫌受贿7万元一案,3月25日由三明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黄勤炎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万元。 原三明市发改委副主任、三明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三明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何俊良受贿60万元一案,近日由三明市中院一审判决,何俊良获刑7年6个月,并被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 |
相关阅读:
- [ 04-14]俄醉酒乘客大闹飞机谎称机上有炸弹 遭法院判刑
- [ 04-10]初中女生认错男友 遭性侵累犯玷污
- [ 04-08]台军官劳乃成依法可领终身俸 网友气愤热议
- [ 04-07]私分18余万元国有资产 福清一兽医站站长及出纳被判刑
- [ 04-07]福州港口管理局原副处长李花白因受贿被判刑五年
- [ 04-02]香港男子以“假结婚”助内地孕妇在港产子被判刑
- [ 04-01]清秀女老师与14岁男生发生性关系 被判刑10个月
- [ 03-31]老师当众打女学生3巴掌 被判刑5个月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