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滚动网报> 产经财经 > 正文

福建自贸区人才工作14条措施发布 最高可获200万安家补助

2015-07-01 13:52:4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三)体制机制创新方面

——实行更加简便高效的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将引进高层次人才分为杰出人才(A类)、创业创新领军人才(B类)、急需紧缺创业创新人才(C类)等三类,以用人主体认可、业内认同和业绩薪酬为导向,相应制定评价认定标准,符合资格条件即由设区市直接予以确认。

——试行企业首席科技官岗位配额机制。对自贸试验区和互联网成长型企业中的首席科技官(含负责科技、管理、组织、品牌、商业模式等创新的高管),给予企业高管平均年薪一半、最高50万元的岗位津贴。每个企业配额1个岗位,每个岗位津贴不超过3年。全省每年配额不超过3000万元。

——健全完善推进高层次人才流动机制。科研人员经批准可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保留基本待遇到自贸试验区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创办企业;允许省内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根据自贸试验区建设需要设立流动岗位,吸引企业家和企业科技人才兼职。

——试行突出贡献创新人才奖励机制。在自贸试验区每年评选10名以内创新奖,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试行引进高层次人才购房积分贴息办法。根据初始分值给予引进高层次人才贷款购房贴息,之后根据其服务期限及创业创新情况计算积分,并相应提高贴息标准。

——实行人才环境第三方机构评估机制。委托专门机构开展人才工作满意度测评及人才工作情况评估,对人才工作推进力度不大、人才环境建设较差的有关责任人提出诫勉。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