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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事:农村饮用水难题引起重视 多地正在快速解决

2015-07-02 08:58:2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林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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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崔骂战一审宣判“各打五十大板”

“爆粗”有成本“网骂”需谨慎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东南网7月2日讯(本网记者 王帅)

近日,备受关注的方舟子与崔永元互诉名誉权纠纷一案在北京海淀区法院公开宣判。法院认为双方的“部分微博言论均构成对对方名誉权的侵害”,判定双方互赔4.5万元,责令双方删除侵权微博及向对方赔礼道歉。宣判后,双方均表示将上诉。

持续将近两年的方崔大战或许可以暂告一段落,但更多有恃无恐的网络骂战何时可以回归理性?

为何“各打五十大板”

崔永元和方舟子的论战开始于2013年,开始是因为公共议题,后来慢慢上升到质疑对方的语言逻辑、有无资格科普等问题。随后,双方的辩论升级为“骂战”,不仅互相言语攻击,纷纷把“白痴”“精分”“肘子”“流氓”“骗子”等带有侮辱色彩的“帽子”扣到对方头上,双方的“粉丝”也加入进来,污言秽语一时间充斥网络。

判决结果出来后,方舟子称他主要是在科普知识、澄清崔永元等人散布的谣言,只是偶尔讽刺、调侃几句。崔永元则在微博上再三强调方舟子是“流氓”“骗子”,并说“你们太坚强了”。

对于判决是否合理,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丁兆增认为,在网络上有很多不文明、不礼貌行为,像方舟子、崔永元一样的名人们,并没有很好地约束自己的行为。在本次网络骂战中,崔永元称方舟子为“肘子”,方舟子称崔永元为“主持僵尸”,这些都超越了辩论某一公共话题的基本限度,对对方的名誉和人格造成了伤害,均涉侵权。他们的网络辩论从“对事”升级到了“对人”,由观点之争上升到了道德之争、法律之争,所以法院对他们各打五十大板,绝对合理合法。

“网骂”缘何层出不穷

对于方崔之争,不少网友发表了观点。“本来方崔双方观点都有些道理,奇怪的是他们何以能上升到人身攻击的?”不少网友认为。

其实不仅仅是方崔之争,从“功夫巨星甄赵事件”“孔庆东微博骂人”到“方崔之战”,名人“爆粗”已经不新鲜。福建省心理咨询师协会会长罗胜发咨询师表示,对于公共话题,公民有权发表意见,但有一种偏执型人格的人,无法容忍和尊重他人的意见,只强调自己是百分之百正确的。

为什么这种对社会公共话题的争议会上升到网络骂战?罗胜发会长认为,方崔在争议多个回合后,双方的论战已经由理性层面发展到非理性层面,一方爆粗,另一方回骂,现实中有部分人是会这样的。

每日新报评论员张平也指出,“爆粗”的背后往往是胡搅蛮缠。比如“方崔之战”,正是众多粉丝的摇旗呐喊,团队的精细策划,双方“骑虎难下”,“骂战”逐步升级。

“另外,互联网虚幻的特性,廉价的‘爆粗’成本让一些人有恃无恐。网络空间缺乏有血有肉的交流,现实中相逢一笑的分歧沦为谩骂攻击,生活中的负面情绪恣意发泄。”张平强调,网络是公共空间,不是戾气的收纳箱,更不是个别人的角斗场,需要大家共同维护。

丁兆增副教授也提出,我们应建立和完善网络立法,执法部门要加强网络巡查力度,对违反网络管理规定及扰乱网络秩序的行为要加大惩处力度。

网民如何应对“骂战”

2014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法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网络传播中侵权行为的界定、保护范围、诉讼程序做了比较清晰的规定。

丁兆增副教授表示,粉丝越多,责任越大,判断过错的一个前提就是“注意义务”。司法解释明确,要根据影响范围、主体的性质判断他的“注意义务”,进而确定过错。比如你是大V,你的注意义务就要比普通老百姓高。因为大V拥有大量粉丝,轻易发声影响力很大,法律义务上就要求有更高的注意力,更应该谨慎。

对于网络骂战的频发,罗胜发会长建议,网民在面对骂战时应理智,现实生活中的任何一个话题,都不是只有一种观点。生活在不同层面的人,对同一话题有不同的看法和认识是正常的。可以为自己喜欢的名人呐喊、助威,但不应该加入人身攻击、侮辱谩骂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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