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某旅行社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导游小费只是看上去很美,实际上旅行社、导游要通过收取小费来增加收入很难。“旅游项目的推出是由市场决定的,目前国内的环境、氛围还没有给小费的习惯,因此旅行社不太可能会推出类似‘小费团’的项目。”他认为,给不给小费和游客的习惯、文化差异都有很大关系,因此要想短期内改变既有的习惯很难。 专家: 促游客导游良性互动 “正常情况下,小费的金额在旅游费用的3%-5%是合理的。”闽江学院旅游系主任吴金林认为,给小费在国外是一种惯例,是一种对超值服务的褒奖,小费合法化算是和国际接轨。他说,国内游客刚开始可能对小费不容易接受,但是习惯可以慢慢形成,只要他们觉得物有所值,付小费自然就容易接受了。 对于游客担心小费是否可能从自愿变成强迫,福建师范大学旅游研究院院长袁书琪认为,旅游小费应该公开透明,使之成为导游和游客之间的一种良性互动。 “导游的固定收入是和旅游生产力成正比的,只有旅游业发展兴旺,导游的收入才能增长。而目前由于我国旅游业发展仍不成熟,造成旅行社利润微薄,导游需要靠‘导购’来获利,因此也常常有‘零团费’等旅游乱象发生。”他认为,要杜绝这些旅游乱象,法律规范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要提升旅游服务品质,促进旅游业的发展。他建议,相关部门应该同步制定相关规定,对旅游小费进行规范,鼓励导游在提高服务质量的同时,对强迫收小费等行为进行曝光、打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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