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部署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2015-09-01 21:31:2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海云 王海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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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9月1日讯(本网记者 冯川叶)记者从省食药监局获悉,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日前印发《食品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自《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5年12月中旬,突出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安全和队伍安全三个重点,着重围绕食品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各个环节,针对前期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大摸底”发现的问题,持续发力、优化监管,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确保福建省食品药品安全。 根据《方案》安排,此次“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在强化质量安全排查整治的食品生产环节,将重点围绕省级食品生产重点风险问题清单所列的32种重点食品及重点问题,特别是肉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茶叶、配制酒、蜜饯、糕点、白酒、蜂蜜、食用油等新发现的风险及抽检监测发现的突出问题,以及供青运会食品定点生产加工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食品生产单位,全面开展排查整治。 在食品流通环节,将重点围绕猪肉、禽、水(海)产品、冷冻食品、粮、油、蔬菜、水果、乳制品、糕点、饮料、儿童食品、酒类等重点品种,青运会的重点批发企业、青运村、比赛场馆和接待宾馆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等重点单位,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开展重点排查整治,对青运村、比赛场馆和接待宾馆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进行逐户核查。抓好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示范点建设工作。开展食品冷库及冷冻冷藏食品整治,对青运会赛区和重点食品冷库开展突击检查,严厉打击储藏非法食品,特别是病死猪肉和非法入境肉类、海产品等违法行为。 在药品流通环节,做好青运会期间药品安全保障工作,开展含兴奋剂药品专项检查,加大对青运会运动员驻地、赛点及其周边涉药企业与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批发、零售企业及医疗机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使用行为,确保青运会期间零发生药源性兴奋剂事件。进一步加强对药品经营使用行为的监管,将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是否建立落实药品购进验收、销售使用、储存运输等管理制度作为重点检查内容,防范非法渠道及假劣的药品流入市场;强化对疫苗、特殊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高风险产品的安全管控,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出现流弊现象和质量安全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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