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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师多点执业实行备案管理 不影响职称晋升

2015-09-17 07:52:29 张旭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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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第一执业地点为外省医疗机构的执业医师,可在全省范围内医疗机构多点执业。第一执业地点为本省医疗机构的执业医师,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多点执业。省属、福州、厦门、泉州地区各级医疗机构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以在全省范围内医疗机构多点执业。

同时,《办法》特别强调,担任公立医院院级领导职务、行政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医师不得多点执业;开展多点执业的医师不得担任拟多点执业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工作量未达标

不能领全职薪酬

《办法》明确多点执业医师的权利责任。多点执业医师的薪酬,根据实际工作时间、工作量和工作业绩等因素,由执业地点医疗机构与医师协商确定。医师在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未达到全职医师要求的,不能领取全职薪酬。多点执业医师在聘用的医疗机构发生医疗损害或纠纷的,应当由该当事医疗机构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执业医师与医疗机构按照协议(合同)约定承担责任。其他非当事医疗机构均不承担相关医疗损害或纠纷处理责任。

开展多点执业的医师发生违法行为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同时,多点执业的医疗机构应当向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提供该多点执业的医师在职期间的考核情况,便于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做好多点执业医师的年度考核及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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