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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5-10-10 08:34:32  来源:周宁县纪委监察局  责任编辑:黄丽红 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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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建省周宁县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典型问题。

1、周宁县李墩镇政府主任科员兼镇工会联合会工会主席林长兴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2月,李墩镇工会联合会以节日慰问的名义,违规给49名镇机关干部职工发放津补贴共计人民币45350元,此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林长兴作为李墩镇工会主席(政府主任科员)对此负直接责任,周宁县纪委给予林长兴党内警告处分;责令相关人员退缴违规发放补贴45350元,上缴国库。

2、周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科科长林善美未按规定记账问题。周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4至8月份未按期记帐和将会计凭证装订成册,林善美担任县住建局财务科科长,不作为、慢作为,负直接责任,周宁县纪委给予林善美通报批评。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调查,视调查结果另行处理。

通报指出,各级党政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定不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八项规定落实情况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坚持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要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专项治理等多种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要加大惩戒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特别是漠视规定、顶风违纪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并及时曝光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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