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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新版“见义勇为条例”鼓励“见义智为”

2015-11-30 07:35:3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从“勇”到“智”是人道进步

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无论任何时代,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记者此次调查发现,网友对“见义勇为”变成“见义智为”普遍持赞同的态度。不少网友认为,从“见义勇为”到“见义智为”,可谓是人道进步的直接体现。

“‘见智勇为’的提出,可以说是真正的文明与进步。在见义勇为的同时,应保护好个人安全,不然的话只会徒增悲伤。”在网友“花田花田”看来,“英雄应该是用智慧和勇气将损失和伤亡降到最低,而不是简单的一命换一命。”

也有部分网友表示担心。网友“哑巴的心事”认为,把“见义勇为”改成“见义智为”,最后会不会变成“见义不为”。“在我看来,过多地强调‘智为’,很可能会让更多的人不敢‘为’。”网友“ligong706”如是说。

完善见义勇为后的法律救助

其实,福建省早在2011年便已颁布施行新修订的《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对见义勇为行为的确认、奖励、保护、经费保障等方面都作出了明文规定。

“无论是‘见义勇为’还是‘见智勇为’,我们都应该持积极与肯定的态度去看待它。”福州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甘满堂认为,“‘见义智为’不是不为,而是冷静与量力而行去做,以避免在无意中增加伤害,扩大不必要的损失。”

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婧如则认为,与其讨论各地方是否应效仿武汉,把“见义勇为”改为“见义智为”,不如着重关注如何完善及增加在义勇行为后法律相关的救助方式。

“法律法规虽然已明确在见义勇为事件中,受益者应当给予见义勇为者适当补偿,但补偿并不等同于责任赔偿,并且在现实中,适当补偿往往不足以弥补因见义勇为行为导致的巨大财产损失或身体伤害,甚至于生命丧失。”孙婧如表示,“把‘勇’字改为‘智’,其主要目的还是想通过字眼上的引导,让大家更智慧地去思考如何救助他人的问题。”

福州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张学军指出:“不管怎样,‘见义勇为’或‘见义智为’还是要有人去做,而非用舆论或法律去强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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