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违法,进入“最强严管月” “严查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既能够保障电动车安全文明的骑行条件,也能够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守法意识。”昨日,记者从省交警总队获悉,接下来的一个月时间,将是我省电动车违法处罚的“最强月”。我省交警将投入大量警力和装备,对电动车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处和教育普法。 “电动自行车是一定可以管理好的,成为市民们真正安全、环保、方便、快捷的交通工具。”宁德读者林先生如是说。记者了解到,全省交警将进一步强化重点管控,以城区通行量大、通行秩序乱、交通违法行为多发高发的交叉路口和路段为重点区域,以早、中、晚高峰为重点时段,以无牌无证、违反规定载人、闯红灯、闯禁行、在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为重点违法行为,建立常态严查严管机制,以路面严管倒逼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文明守法。在依法从严处罚的同时,交警部门还将对违法的电动车驾驶人进行电动车相关法规的普及和交通安全的教育。 此外,省交警总队还将在专栏中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希望大家能够自觉守法,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不要成为反面教材。” 电动车守法上路指南:常见违法这样罚 目前,针对电动车通行,省实施道交法法和《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有明确的规定,违者要受相关处罚。目前的处罚主要是罚款和扣车,其中罚款分为20元、50元、100元和200元四类。 首先是罚款20元的。根据规定,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以二十元罚款。此处的规定,主要指的是电动自行车上机动车道行驶。目前我省大部分道路都进行了机非隔离,有专门的非机动车道,希望驾驶人可以按道行驶,不要抢道。 其次,以下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要罚款50元: 1.使用伪造、变造的非机动车的号牌、行驶证或者其他非机动车的号牌、行驶证的;依法应当登记方可上道路行驶的非机动车,未经登记上道路行驶的。这两项违法主要是针对合格电动自行车未登记上牌,市民一定要切记有牌证上路,且牌证来源一定要是合法正规的渠道。 2.未悬挂或者未按规定悬挂非机动车号牌的;故意遮挡、污损非机动车号牌的。除了按照规定登记之外,电动自行车上路前还要按照规定将号牌挂好,不要私自变动号牌的位置,否则也将受到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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