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原创新闻> 社会民生 > 正文

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出新政 3月起个人房贷额度最高至80万

2016-02-26 16:31:1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2月26日讯(本网记者 郑晓丹)记者从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获悉,3月1日起将调整福州地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个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

此次调整主要涉及福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和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其中,福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调整后为:夫妻双方在福州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0万元。

此外,为支持中低收入家庭的购房需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额度统一确定为20万元。针对职工家庭申请使用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所提供的抵(质)押物价值的80%;且职工家庭贷款月应还款额与其本人及其配偶个人信用报告中反映的已有各项贷款月应还款额之和,占职工家庭月收入之和的比例控制在60%以内。

而对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新政鼓励福州户籍(指户口本上地址为福州五区、七县市,下同)、在福州以外的地区缴存(以下简称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到福州七县(市)购买自住住房。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贷款最高额度,按照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执行。

在调整中,上述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福州七县(市)购买自住住房者,可以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按照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规定和要求,可向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