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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2016-03-30 07:10:5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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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尤权主持 传达学习全国人代会和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 

听取20项报告和说明

东南网3月3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郑昭)29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福州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尤权主持会议,副主任徐谦、陈桦、叶双瑜、苏增添、陈伦、邓力平、刘群英、潘征,秘书长牛纪刚和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省长李红,省法院院长马新岚、省检察院检察长何泽中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和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并提出贯彻意见。会议要求,要全面领会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上来;认真依法履行职责,为推动福建加快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发挥好代表联系群众、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优势和作用;认真做好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推进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会议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委员朱清作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丛林作关于《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翁卡作关于《福建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修正案(草案)》、《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修正案(草案)》、《福建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规定(草案)》、《福建省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定(草案)》的四项说明,省法制办主任黄岩生作关于《〈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等三部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的说明以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徐华作该修正案(草案)的初步审查报告;听取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柯有民作关于《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的说明,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明聪作关于《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的说明;听取漳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福州、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洪泽生、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仪代、莆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国模、南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雄、龙岩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舒帆、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培钦分别作关于上述七个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说明;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委员李晋闽作关于福州等九个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条例的审查报告;听取杜明聪作关于《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厦门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等三部法规的决定》的说明以及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丛林对该决定的审查报告。

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人大机关各部门、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也列席了会议。

当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平潭综合实验区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和《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修改稿)》,围绕实验区产业发展、生态保护,试验区管理体制、制度创新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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