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十大举措 深化闽台教育交流
2016-04-01 17:26:4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4月1日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 通讯员 林响)推进闽台高校合作办学、校际交流、互派教师、合作科研,逐步推进闽台合作办学项目和闽台合办二级学院试点工作……今日,福建省海峡两岸高校交流促进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在福州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我省将推出十大举措,深化闽台教育交流。 这十大举措涵盖支持举办“海峡两岸大学生职业技能大赛暨创新科技作品成果展”、“海峡两岸青年学生创新设计大赛”;组织实施“福建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和闽台高校师资引进计划;争取设立赴台就读学生的服务机构;支持高校开展闽台文化交流与研究,推动两岸文化交流内容多元化、活动持续化、项目品牌化”等方面,推进拓展闽台教育交流合作。 据介绍,近年来,我省高校学生赴台学习交流呈逐年递增趋势,累计达1515批次,24232人次;我省已有厦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等11所高校面向台湾地区招生,招生层次涵盖专科、本科、硕士和博士。截至2015年底,我省高校在职台湾全职教师154人,分别来自台湾清华大学、台湾交通大学等院校和科研机构。 新当选的促进会会长罗萤表示,“十三五”期间,促进会将围绕教育厅提出的十大举措,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把握深化闽台教育交流合作的重点,集中精力、财力,引进台湾较为完整的职业教育体系,配合实施“福建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和“闽台高校师资引进计划”,提升我省高校发展内涵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进拓展闽台教育交流合作。 |
相关阅读:
- [ 01-11]引进台湾全职教师 闽台教育合作助力产业转型
- [ 12-18]闽台教育交流方兴未艾
- [ 11-01]卷首:闽台教育交流合作向纵深发展
- [ 05-19]闽台教育交流合作不断升温
- [ 05-03]我省建两岸教育合作实验园 力推闽台教育交流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