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原创新闻> 科教文卫 > 正文

福州、厦门、泉州、三明今秋实施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改革

2016-06-09 16:08:07 张立庆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6月9日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近日,省教育厅发布通知,确定福州、厦门、泉州、三明市为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实验区,实验工作自2016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实施,周期三年。福州一中、福建师大附中实验工作纳入福州市实验区管理。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2016年省教育厅制定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并报教育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2016年秋季在部分普通高中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试点。2017年秋季全省普通高中新生开始全面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2017年8月底前省教育厅制定出台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2017秋季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开始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普通高中评价注重考察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中职学校评价注重考察学生公民素养与职业道德、基础知识与专业技能的学习能力、专业学习成果以及职业创新能力,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基本素质、文化素质、职业素质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评价程序包括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录入系统、形成档案等。要加强组织管理,严格程序,强化监督,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结果真实可信。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