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6月20日讯(本网记者 冯川叶)记者从省食药监局获悉,为严厉打击药品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规范我省药品流通秩序,省食药监局日前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了药品流通领域综合整治行动。 据悉,此次药品流通领域综合整治行动为期半年,到9月30日结束。整治行动分为企业自查、设区市局检查整治、省局飞行检查、总结督查四个阶段。整治重点包括为他人违法经营药品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等条件;从个人或者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进药品;向无合法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药品;伪造药品采购来源,虚构药品销售流向,药品购销存记录不完整、不真实,经营行为无法追溯;购销药品时,证(许可证书)、票(发票、随货同行票据)、账(实物账、财务账)、货(药品实物)、款(货款)不能相互对应一致。通过综合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药品经营企业“挂靠”、“走票”、“过票”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假劣药品流入合法渠道,引发区域性、系统性风险,进一步净化药品流通市场,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据悉,目前综合整治行动企业自查阶段已结束,全省248家药品批发企业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提交了自查与整改报告。截止目前,药品批发企业主动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5家,收回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2家,撤销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1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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