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检察院与职业中专签署检校共建共育合作协议
2016-07-13 20:56:1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签约仪式现场 东南网7月13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 通讯员 方嘉礼)日前,长乐市检察院与长乐市职业中专学校签署了《检校共建共育合作协议书》,挂牌成立未成年人警示教育基地和未成年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据介绍,成立该基地旨在为过错未成年人提供技能培训、推荐就业,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以及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打造“平安校园”。 |
相关阅读:
- [ 07-13]温情守护永不缺席延平区检察院未检 “修复性救助”工作显成效
- [ 07-13]精神病患者持刀砍伤哥哥 检察院依法申请强制医疗
- [ 07-13]福清检察院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
- [ 07-12]省检察院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 [ 07-12]福清市检察院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