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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院刑事案件速裁 平均审理时间4.43个工作日

2016-07-21 19:26:06 张立庆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观摩人员参观学习台江法院刑事速裁工作经验做法

全省18个基层法院开展试点 平均审理时间4.43个工作日

省高院副院长林卫里表示,截至目前,我省共有福州、厦门在内的18个基层法院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为打造刑事速裁的“福建样本”,采取包括强化保障、分布试点,先易后难、循序渐进,优化程序、提速增效,规范量刑、宽严相济,因地制宜、探索创新等系列措施,危险驾驶、毒品犯罪、盗窃罪、故意伤害罪、抢夺罪、开设赌场罪、交通肇事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过失致人重伤罪等10 大类犯罪案件类型适用速裁程序。

据统计,速裁案件的平均审理时间为4.43个工作日(平均审理时间最短的同安法院为1.9个工作日),其中5 天内审结的占58.3%,5至10天内审结的占40.2%,15天以上时间审结仅4件,99.37%的案件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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