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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上半年党纪政纪处分纪检监察干部3人 调离7人

2016-08-01 08:07:5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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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8月1日讯 据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福建省泉州市纪委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考核管理,严格监督执纪,坚决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泉州市纪委通过建立健全干部绩效考核机制,实行县级纪委书记向市纪委常委会年度述职述廉,接受市纪委评议;年终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年度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促进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履职。

同时,泉州市纪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足抓早抓小,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组织开展谈话函询,对纪检监察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在此基础上,泉州市纪委紧盯信访关口,围绕问题线索,从严执纪,从规范审查程序入手,建立线索归口处置机制,强化线索统一管理。凡是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案件,按干部管理权限统一归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部门调查处理,进行全面清理。通过分类处置信访线索,建立信访督办机制,对移送信访件进行逐月通报,强化转办信访件及时督办和跟进核查,及时对缺乏担当、监督缺位、失职渎职的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规作出严肃处理,切实做到件件有督办、有跟进、有回音。

1-6月,泉州市共受理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26件,办结18件,立案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人,并将7名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调离岗位,其中处级干部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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