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用问责的“砥石”磨亮巡视利剑
2016-08-22 06:50:1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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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8月22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何海铭 通讯员 陈金来 杨心怡) “对那些妨碍、干扰巡视工作的行为,将按照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责任。”日前,在2016年第三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省纪委负责人就强化巡视问责,再次作出强调要求。 去年以来,省委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为契机,严肃纪律,强化问责,对出现支持配合巡视工作不到位,干扰、规避巡视监督,巡视整改不落实等情形的,抓住典型,坚决问责,公开通报,形成震慑,以问责这块“砥石”磨亮巡视监督的利剑。 问责扫清巡视干扰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把完成巡视全覆盖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推动巡视工作深入开展。 截至今年7月,共开展14轮24批次巡视,完成对194个地方、单位党组织的巡视工作,发现问题3248个,移交问题线索2142件。根据巡视移交的线索,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已对20名厅级干部、192名处级干部和467名科级干部进行立案审查。 然而,在这背后,仍发现个别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意识不强,对巡视工作配合度不高,干扰和影响巡视工作的正常开展。 为此,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坚决运用问责利器,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的“牛鼻子”,强化“双问责”,对被巡视地方(单位)支持配合巡视工作不到位的,追究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干扰对抗巡视监督的,责成有关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调查,严肃处理。 2015年4月至5月,省委巡视组在巡视省汽车工业集团期间,省汽车工业集团原党组书记廉小强组织协调集团及各部门和各权属企业支持配合巡视工作不到位,导致集团内部协调不够、运行不畅,提供的材料不及时、不完整、出错率高,给巡视工作正常开展造成了困难,廉小强负主要领导责任。 2015年9月,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廉小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意识不强,影响巡视工作正常开展的问题给予处理,对廉小强进行巡视谈话诫勉,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予以通报批评。2016年4月,对廉小强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省纪委进一步给予立案审查。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对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自觉接受监督,积极配合巡视工作,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省委巡视组代表省委履行监督职责,肩负省委的权威和信用,配合巡视组完成好巡视任务,是被巡视地方(单位)党组织的政治责任,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对存在不配合或干扰巡视工作的,对所在党组织和相关负责人坚决给予责任追究。”省委巡视办负责人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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