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8月22日讯(本网记者 郑思楠)记者昨日获悉,福建省作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的全国首批试点省份之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的复函精神,《福建省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省政府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根据《方案》,福建省要在全省范围内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的要求,围绕制度创新这一核心任务,从2016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扎实推动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对各类市场主体基于自愿的投资经营行为,凡涉及市场准入的领域和环节,都要建立和实行负面清单制度,到2017年12月31日前,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性经验。 根据《方案》部署,福建省将围绕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健全市场准入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投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商事登记制度等7项试点任务,积极稳妥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其中,在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方面将进一步强化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规范等的制定、调整和管理,严格依法设定“红线”,优化对准入后市场行为的监管,确保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事项放得开、管得住。推行分类监管,对易出现风险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风险监测、风险预警。 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将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将市场主体信用记录纳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通过“信用福建”网站向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开放查询,作为各类市场主体从事生产、投资、流通、消费等经济活动的重要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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