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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事:网络售药停不下来?专家呼吁重视生命安全

2016-08-25 08:16:2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林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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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第三方平台网上售药系列报道之三

网络售药停不下来?专家呼吁重视生命安全

东南网8月25日讯(本网记者 郑晓丹 实习生 严滨)

在前两期的采访报道中记者发现,虽然第三方平台网上售药试点工作已经结束,但是网络售药仍旧处于“药不能停”的状态,除了第三方平台网上药店采用货到付款方式规避现有规定,处方药也在网上进行公然售卖,这些问题都给患者带来安全隐患。

一面是国家鼓励互联网经济,一面是网络售药步伐放缓,这其中的矛盾,专业药师、电商专家、社会学专家是如何看待的呢?

药师:

货到付款 安全性无从保障

针对第三方平台网上售药为规避风险,转为货到付款方式交易,福州回春医药连锁负责人、副主任药师唐丽香认为,若按此方式售药,一些不法药商将可能钻现行药事法规的空子,逃避监管部门的监管。一旦出现药品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由于没有交易记录,加之责任主体不明,举证难,追责更难。

她还认为,由于网络药品制假、售假的形势不容乐观,若按目前的方式进行网络售药,制假售假窝点隐蔽性更强,监管部门查处更难,消费者用药的安全性无从保障。

在她看来,医生开具处方必须与患者面对面,才能对症下药,而药店药师必须凭医生处方销售处方药。网上药店如果只凭患者自行描述症状,无需出具处方即可购买处方药,很容易出现误判。一般情况下,患者到药店购买处方药时,药店执业药师要负责对处方进行审核及监督调配,指导合理用药。而网上购买处方药,在线执业药师的真实性以及是否具有审核资质均无从考证。

她建议,应从立法层面,明确网络经营药品的责任主体,以便追责。除已取得《药品网上交易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经营企业外,对于利用第三方网络平台销售药品的企业,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必须在药监部门进行备案,以便监管。消费者在网上购买药品,必须认准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零售企业和具有《药品网上交易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经营企业。

电商专家:

药品可溯源 药店要认证

闽江学院互联网创新研究院数字媒体传播研究中心主任戴程建议,当前医药电商制度尚不完备,消费者最好不要去网上购买处方药。“现在国内医药电商交易各环节未有统一规范,药品的来源以及配送过程都可能发生问题。”他以自己在美国所见为例告诉记者,美国采用医药分离制度,医生开完处方之后,患者可以自己到药店购药,也可以让药店采用货到付款方式,邮寄到患者家中。而出售处方药的药店是专门指定的,如沃尔格林(Walgreens)连锁药店、西维斯(CVS)连锁药店等。这些药店与医院系统联网,严格依照处方给患者提供药品。

针对消费者自己判断病情购药的情况,戴程表示,许多病症都是由多种药品共同使用,才有治疗效果。“不论是处方药还是非处方药,消费者根据自己病情描述,由网上所谓的医生客服来建议给药,既不可信,也不负责任。”他说。

“药品是特殊的产品,关系到生命安全,全面放宽互联网售药之前,必须有完备的体系。”他建议,逐步放宽互联网售药,需要建立比较健全的第三方网络药品查询系统,让药品可溯源,避免在网络上购买到假药。此外,还需要建立网络售药认证系统,每天对网络药品零售行为进行抽检,并保证流通环节的安全性。

社会学专家:

网上药店客服应持证上岗

“有人会在网上购药,绝大部分是因网上药店的价格比线下实体店的便宜。”福州大学社会学教授甘满堂认为,网购的便捷性、实惠性是消费者选择网购药品的动力。但他也表示,网上购药制度仍不完善,完全开放互联网售药可能导致药品滥用等问题。

据有关调查显示,截至2016年7月31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人数为300272人,而全国有47万多家药店,再加上诊所、医院药房以及药企对执业药师的需求,整个市场需要200万名执业药师才能形成平衡。对此他认为,网上药店的导购员也应该具有药剂师或者医师资格,药品导购员也要持证上岗,才能正确甄别药品是否符合患者需要。

对于患者要省钱又要正品的双重选择,他建议,除非是实体药店缺货的情况,否则药品还是应该到正规药店凭处方购买。他指出,国家应该加强执法力度,细化针对互联网售药行为的法律法规,加大对网上售药的监督与打假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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